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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这里发现一名弃婴,小脸冻的通红

2020-01-06| 发布者: 南部微生活| 查看: 2350


1月1日晚,南部县建兴镇龙凤乡一村民在家门口发现一弃婴,将婴儿抱回房内,随后报警。


据掌上建兴消息:当晚约7、8点时,家住龙凤乡涂某某正准备休息,突然听见从门口传来婴儿的哭啼声,打开门一看,一个用抱毯包裹着的婴儿正在地上不停的哭泣,涂某某叫来老伴将婴儿抱回房内,打开一看是一名女婴,小脸已被冻的通红,身边放着一张纸条,随后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纸条内容:弃女生于冬月二十七早上10点27分,身体健康,喜欢吃奶粉,白天较安静,晚上喂奶次数偏多。忍痛割爱,望好心人捡去扶养,让其长大成人,绝不相认,感谢感谢感谢!
我们不知道小孩的爸爸妈妈,为什么遗弃自己的亲身骨肉;是有苦衷,还是生不由己?

无论何种原因,宝宝是无辜的,孩子不该在最美好的童年失去父母陪伴。

宝宝的父母,如果你已经看到本文,恳请你们放下一切顾虑,带孩子回家!不要为一时的决定遗憾终生


遗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对于弃婴行为,目前我国法律尚未规定弃婴罪,但根据主观目的不同将其分为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如果抛弃婴儿时,明显没有考虑婴儿的生存环境,具有这种恶意的主观故意则定为故意杀人罪,比如将婴儿抛弃在荒郊野外;如果在抛弃婴儿时,将婴儿放在别人容易发现的地方且不至于婴儿发生严重后果的,这种没有主观恶意的弃婴行为则可定为遗弃罪,比如将婴儿放到医院、福利院等地方。

我国法律规定构成遗弃罪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遗弃婴儿就是犯罪,希望大家都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作为婴儿的监护人,增强生命至上的责任感,做知法、懂法的公民。



来源:掌上建兴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南部大城小事」,搜索「nbdcxs」即可关注,[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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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天下太平 2020-3-15 07:24
好想领养这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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