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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这里严控猪肉价格,四川出台“猪九条”保障市场供应! ... ...

2019-08-30| 发布者: 南部微生活| 查看: 1724


近一段时间来,南充猪肉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甚至出现了30块的高价。主要是因为去年8月份以来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导致生猪生产供应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相关食品的市场价格秩序,打击少数经营者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于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猪肉及相关食品价格秩序的通告》。


据悉,《通告》中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或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口头或其他协定等方式合谋涨价;不得捏造、散步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排队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等欺诈手段变相抬高价格;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的,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营者或消费者不得实行价格歧视。
同时,《通告》要求辖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的粮、油、肉、蛋、奶等重点民生日常消费食品价格加强监测和检查,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调查核实,坚决依法从快、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为了规范猪肉市场咱们四川也出现了相应的政策来看看吧

保障市场供应!四川出台“猪九条”
如何促生猪生产保市场供应确保猪肉市场保供稳价?
8月26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5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九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猪九条”)。
都强调了些啥
你关心的干货都在这



划重点
No.16条新政优先解决用地问题

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布局,杜绝盲目禁养限养,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划定范围。
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合理安排用地规模,满足高于最低生猪出栏量的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
鼓励发展林下养殖,允许在Ⅲ、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畜牧业养殖设施并优先保障使用林地定额。
鼓励利用低丘缓坡、荒山荒坡、灌草丛地、滩涂等未利用地和地力难以提高、低效闲置的土地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
对当地急需配套建设的大型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大型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
建立畜禽养殖基本用地保底管理制度,保障养殖场用地需求。
No.24大措施强化资金保障

5条财政政策——
统筹利用好中央和省下达的涉农统筹资金,在完成中央和省级规定的约束性指标后,可统筹用于动物防疫、紧急动物疫病处置救助补助、生猪生产扶持等工作。
进一步完善生猪疫病紧急处置补助救助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对在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过程中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给予相应生产救助补贴。
各地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要尽快落实到位。
省级财政通过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化养猪场(户)实行临时性生产救助。
各地要通过财政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种猪场(含保种场)、标准化养殖场和屠宰厂建设等。
3条金融政策——
要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对持续坚持生产的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不得停贷、限贷。
对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贷款贴息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重点支持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3条保险政策——
落实能繁母猪和生猪养殖保险政策,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养殖场户要及时足额理赔。
拓展开发政策性畜禽生产保险险种,积极推进生猪期货交易。
加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中小养殖户投保生猪保险,推动实现应保尽保。
1条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政策——
对生猪养殖、种猪繁育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No.36个方面健全基层卫生防疫和兽医队伍

对借用、占用基层防疫检疫人员编制的要及时归位。

对空缺编制的要及时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市、县、乡三级防检疫人员定员到位。
落实畜牧兽医工作津贴补助政策。
保障监测、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等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确保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正常运转。
  加强对传统中兽医技术人员的培养。
采取返聘退休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或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强化基层防控力量。
No.4“炒猪”“洗猪”五种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严惩不贷

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专门将所有打击、处罚的规定单列出来,将采取强有力措施,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民生保障。
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故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炒猪”“洗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实行顶格处罚。
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贩卖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对开具虚假检疫证明、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环保不达标、不符合动物防疫等条件的,或因检测不到位、造假等原因导致非洲猪瘟疫情扩散的,依法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
强化打击走私生猪产品国际合作,全面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No.5四项重点工作 推动四川省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四川省是全国最大的生猪养殖大省,四川省的生猪稳定生产和转型升级,不仅事关四川广大居民的猪肉消费,对全国的生猪生产和猪肉供给也有重大作用。下一步四川省将通过四项重点工作,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完善现代生猪良繁体系——雅南猪藏香猪等地方品种将受保护
重点支持部、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种猪选育,加强生产性能测定,提升种猪自主选育能力
鼓励企业从国外引进良种,更新核心育种群
加大乌金猪、雅南猪、藏猪等地方特色优质猪种保护力度,加快建设备份场,推动产业化开发。
大力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养殖废弃物处理纳入农机购置补贴
支持生猪生产、环境控制、动物防疫、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
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
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推动养猪业现代化发展,我们今年将继续创建一批部省、市(州)、县级标准化养殖场。
支持年出栏200万头以上,集规模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为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高新技术项目作为省级重大项目。
大力推进种养循环,实现种植用地和养殖用地的均衡化配置,优先在粮食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就地规划和建设相应规模的标准化养殖场。
No.6屠宰加工业标准化建设——屠宰企业将足额配备官方兽医

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大力推进小型屠宰厂点清理整合撤并,对未取得“两证”的屠宰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整治不达标的,要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大力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屠宰厂。
落实驻场官方兽医制度,按照屠宰企业不同规模,足额配备官方兽医,工作经费地方财政要解决好。
2019年年底前,所有生猪屠宰企业的相关信息纳入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实现精准监管,培育一批在非洲猪瘟疫情常态存在条件下的高新现代化猪业企业。
No.7构建现代流通体系——鼓励就近屠宰,变“调猪”为“调肉”

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屠宰厂,发展集饲养、屠宰、加工、冷链、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的高新猪业集团。
鼓励生猪就地就近屠宰,减少活猪跨区域(地级市)调运,逐步实现从调猪向调肉转变。
将仔猪及冷鲜猪肉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
加强对猪肉制品加工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并依法依规组织对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开展抽检。
关于肉价的这些知识点你们都get到了吗?

来源:直播南充、成都日报锦观、南部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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